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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育通訊
MERS Bulletin
現代教育通訊 105期 前期教訊:
第105期《現代教育通訊》
 小學中文科說話能力的
教與考
■譚志明
■香港教育學院文學及文化學系

  以往香港的語文教學, 偏重閱讀和寫作,自教改以來,逐漸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加入聆聽和說話能力的訓練。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聆聽和說話是每天日常生活的常態;聆聽和說話雖有教與考的必要,但因為是母語,學生都有一定水平,事實上卻十分難拿捏教學的重點和深淺度。
  另一方面,學校的教學內容,往往受考評方式影響,以考評的準則制定教學策略。「倒流效應」的好壞,並不是本文討論重點。問題是,小學語文科說話教學的目的、內容與方法,必然受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的說話評估影響。因此要討論說話能力的教與考,必須先理解全港性系統評估語文科說話範疇的評審準則:

評估內容
小三 小六
看圖說故事
(個人)
看圖說故事共設五項評審準則:「能清楚講述兒童故事」、「能順序講述事件的大概」和「能運用日常生活的詞語表情達意」設五個等級;「能掌握所學字詞的發音」和「說話聲音響亮」則分為三個等級。 看圖說故事及口頭報告共設五項評審準則:「能清楚講述不同類型的故事和作簡短的口頭報告」、「能完整地順序講述事件」和「能運用略有變化的詞語表情達意」劃分為五個等級;而「能掌握所學字詞的發音」和「音量運用口頭報告適當」則分為三個等級。
口頭報告
(個人)
小組交談 小組交談以「能就日常生活的話題和別人交談」和「能運用日常生活的詞語表情達意」作為評審準則,分為五個等級。 小組討論以「能就日常生活的話題和別人討論」和「能運用略有變化的詞語表情達意」作為評審準則,分為五個等級。
  〔資料來源:《2014 年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便覽》,香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14 年〕


  上表可見,無論三年級或六年級,說話評估都有些共通的評審關鍵。個人的說話部分, 關鍵字眼包括「清楚」、「順序」、「完整」、「能運用日常生活詞語」、「掌握字詞發音」、「音量適當」等;小組交談則以「日常生活話題」、「能運用日常生活的詞語」等為評審的關鍵。六年級另有「能運用略有變化的詞語表情達意」一項評審準則。

日常說話的教與考
  口語的教學和評核,強調「貼近生活」,以日常生活話題或情境來展開說話,並重視培養日常的交際能力,這點看似理所當然。因而考評局的評審準則和題目舉例,都從「生活化」着眼。參看《2014 年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便覽》的題目舉例,可看到小三的看圖說故事,圖片是日常的學校生活情境;小組交談的話題圍繞:「你們想增設什麼課外活動呢?為什麼?」「你們建議的課外活動有什麼好處呢?」小六的看圖說故事,則是據學校門外各種狀況的圖片。口頭報告、小組交談的題目包括開放日介紹學校(附圖)、慰問患病同學、課外活動所見所聞、與家人共度除夕的情形和感受、增加亂丟垃圾罰款對香港環境衞生有何轉變等。小組交談話題包括不准在電腦室玩遊戲、捕捉小灣鱷貝貝、參與義工、「無空調周」的意見等。
  這些題目確能設合評審的準則,題目設計都相當生活化。可是,這些題目看起來都不像用來考核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學生要掌握來應付考試所說的話,都是平常會說的話。考評的話題都像日常交談、閒聊。生活化是夠了,但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似乎不需要怎樣「學習」,也能應對以上題目,並加以發揮。再者,只要學生能操流利粵語,似乎都能切合現時的評審準則,只有「能運用略有變化的詞語表情達意」一項,是超出日常使用粵語為母語的學生的能力範圍。
  由設題的進路及評審的標準可以設想,學校日常課堂給學生的說話訓練,則通過設計不同的日常生活情境,引導學生說話、再加以糾正和指導。說話教學因之似在不斷重複一些日常生活和學校生活的話題和經驗。「教」與「學」的意義,最基本在於學生本來是不會的,現在學會了。若以「日常生活話題」、「日常生活詞語」為評審的標準,對於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可以學和可教的其實不多,因為學生本來就會說這些話了。說話教學亦變了把日常的生活情境,搬到教室裏;這樣的教與考,對習慣使用母語的學生的說話能力提升,似乎幫助不大。
  同理,說話「清楚」、「順序」、「完整」、「掌握字詞發音」、「音量適當」等評審標準,應是大部分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都能掌握的。參看考評局的《學生基本能力報告》中國語文科的小三與小六說話部分,2011-2013 年的報告都表示學生的表現良好,說話「有條理」、「說話完整」、「聲音洪亮」、「討論氣氛熱烈」等。報告並沒提及發音的情況,但可以想像,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其發音當然不會存在很大的問題,因此這一項準則,應該大部分學生都能拿到很好的成績。(少量的錯讀字和懶音必定是有的,但總體來說必然是「標準發音」吧!)由是觀之,說話「清楚」、「順序」、「完整」、「音量適當」等要求,對於母語是粵語的初小甚至高小學生,也許已經是能夠做得相當不錯的範疇,容或有少部分學生未能全部掌握,若說不會有很大的問題,不致要花時間,甚至花小學六年時間去「學」,相信大家也會同意。
  總括以上討論,我們也許可叩問以下問題:現時說話範疇的考核、評審標準,是否適合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因應考試要求而調節的說話教學內容,是否具基本的「教學」意義:由學生原來不會,通過「教」而「學會了」呢?

粵語為母語的教與考
  以上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現時的評審標準,只有「能運用略有變化的詞語表情達意」比較能切合母語使用者的說話教學要求。「略有變化的詞語」表示學生需要習得不同的詞匯,例如近義或同義詞,或日常生活不常用的詞匯,使語言有所變化。如此,學生有能力因應不同的語境或題目,改用得體說話。用詞得體、說話因時制宜、變化多端,才是母語使用者的應有水平;學生學習說話,並不是把粵語作為第二語言來學習,而是優化母語的使用,因此要求水平不應只是達意,而是訓練學生成為「優秀」的母語使用者。
  使用粵語為母語的學生,一般在日常溝通、應對、談話、或者交流意見,應該沒有障礙,問題在於學生能否說得「好」──表現出能優秀使用母語的能力。例如在實際的語言交際中,會有「會話打斷」(interruption in conversation)或「會話重疊」(overlap in conversation)的情況,學生如何處理在自由交談中插入、暫停和排解紛爭等技巧,都是重要的學習目標;這種交談中的互動,更應是評核的重點。又例如在表達意見和論點時,除了「能說出」觀點外,我們更希望使用母語的學生能夠鮮明有力地提出論點,例如使用「問答法」、「引述他人說法」、「舉例」等技巧來表達觀點,加深聽眾的印象,展示出更好的說話技巧。又例如看圖說故事,如何說得更具體生動、富想像力、描述更有聲有色、情節更豐富等,都是母語使用者更應追求的水平和能力。

結語
  以粵語為母語的學生,畢竟與以粵語為第二語言的學生不同,因此說話能力的教與考,宜有更適切的安排。現時說話範疇的評核要求,比較像非母語人士學粵語的水平,並非以優化母語使用者的說話能力為目標。雖說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以考核學生的基本能力為主,可是學生的「基本能力」,母語使用者與非母語使用者的差異可以很大。
  台灣學生的母語基本上為國語,台灣的小學生使用母語具備何等能力?請看以下台灣教師自 定的說話教學目標(國小一至三年級):
  上學期
下學期
國小一年級
(7 歲)
• 發音正確,語句流暢,能換句說話
1. 詞語組合造句,短話增長,會並列式連接詞的使用
2. 語句具想像力,說具體的語言,有條理的內容。
• 問題思考回答。
1. 同事物不同角度的觀察,做比較性的報告
2. 表達完整的語句,能做疑問句型的造句
國小二年級
(8 歲)
• 朗讀的音律性表現,具講述故事的能力。
1. 具有想像表達的能力,做即席演說的練習
2. 能有條理說明理由。
3. 能由大意延伸做擴大聯想說完整的故事
4. 能有批評性的主張和意見,對所有聽的內容做淺顯的評論
• 討論與報告,加強思考性的說明。
1. 能說明討論過程,做結論的文意報告
2. 能說明解決問題步驟和方法。
3. 能思考並整理組合,做完整性的段落表達
國小三年級
(9 歲)
• 歸納性的組織訓練
1. 能提出討論的主題,說明討論的重點
2. 能在討論中,學習尊重性的語言表達
3. 能歸納說明討論的內容和結果,做有層次的表達
4. 在討論時表達個人的意見,以供同儕分析、說明。
• 用詞恰當、條理清楚、態度自然。
1. 培養從閱讀中做整體性的大意、心得、感想報告
2. 培養簡明述說一件事的經過,且說得生動活潑
3. 培養清晰說出自己的意見和主張。
  ( 參考張嘉真《說話與作文教學》,台北:富春文化,1997 年。底線為筆者所加。)


  本着「以學為本」的原則,我們無意說從台灣的經驗「拿來」,就能解決以粵語為母語的說話教與考問題。可是,從兩地的說話教學比較,明顯要求的內容並不相同。使用母語說話、身為最熟悉所用語言的使用者,就算是小學生,在用詞、句法、說話技巧、聽說互動等方面都應可達更高的水平。上表雖是初小部分說話目標,但已超越一般日常生活的對話水平(加底線部分),並給我們更具體的描述,可作說話能力如何「教與考」的參考和反思。

參考資料
1. 《2013 年全港性系統評估第一至第三學習 階段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學生基本能力報告》。香港:香港考試及評 核局,2013 年。http://www.bca.hkeaa.edu. hk/web/TSA/zh/2013tsaReport/priSubject_report_chi.html
2. 《2014 年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便覽》, 香港: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14 年。 http://www.bca.hkeaa.edu.hk/web/TSA/zh/PriQuiGuide.html
3. 王榮生:《聽王榮生教授評課》,上海:華 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
4. 布嘉良、鍾艷芬、盧興翹、林漢成編:《小學中國語文科說話教學設計示例》,香港: 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1990 年。
5. 何三本:《說話教學研究》,台北:五南圖 書出版公司,1997 年。
6. 張嘉真:《說話與作文教學》,台北:富春 文化,199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