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學校有跨境學童和有照顧跨境學童的經驗,文中所指的「跨境學重」是居於深圳的學童,他們每天到香港上課。「北區」是指上水、粉嶺、沙頭角、打鼓嶺。以地區而言,「跨境學童」的數量以北區最多,以求學階段而言,以小學生為最多,其次為幼稚園及中學。因本人是北區小學校長,所以,本文只集中寫跨境學童在北區的情況及以小學生為主。
1. 九十年代已跨境,廿一世紀必更多。
1990年起,已有跨境學童,當時約有20人。(資料由羅湖公立學校校長陳業權先生提供),羅湖公立學校最接近深圳,跨境學童進入香港境內後,只需步行五分鐘便到達學校。後來,跨境學童日多,他們可以申請禁區證,有特別通道至羅湖通道,再轉乘保姆車直達學校,不需要乘坐火車,至為方便。到了廿一世紀初,跨境學童用羅湖通道已超過1000人。
2. 羅湖通道甚狹窄,超出負荷憂安全。
2002年,警方認為羅湖通道已不勝負荷,於是有限制發禁區證的意圖。警方指出羅湖通道乃一條緊急通道,讓消防車及救護車通過,該通道亦是羅湖村居民唯一對外的通道。警方曾為跨境學童在繁忙時間使用羅湖通道作統計,結果是一小時內的車流超過100架次﹐所以警方認為是不安全的,於是有建議不發出新的禁區證,只讓持有禁區證的學童可使用至小六畢業為止。
3. 安全為由據理爭﹐三千張證為上限。
上文2提及警方認為大量跨境學童使用跨境是不安全的,建議使用其他方法跨境上學,例如其他口岸或火車。北區小學校長認為若使用皇崗──落馬洲口岸,以單程計算,要乘坐兩次黃巴士,再轉坐保姆車,交通費及交通時間倍增,而落馬洲口岸亦無法容納足夠之保姆車,而讓跨境學童乘坐火車是不安全的,理由是低年級的小學生在繁忙時間擠在火車廂內,保姆難於照顧,走失的機會很高。因此,為了跨境學童的安全,北區小學校長於是據理力爭,要求警方限發禁區證的措施暫緩執行。
2003年發生「非典」,該年警方較寬鬆處理。2004、2005及2006年,警方有信件給北區小學及幼稚園,聲言要限發禁區證,並要求學校不能以學童能用羅湖通道作招生的宣傳。2005年警方發了2000張禁區證,2006年警方發了2500張禁區證,但不再發禁區證予跨境的小六學生(位於禁區內的學校外),2007年準備不再發禁區證予小五及小六學生,北區小學校長於是請求張文光會長代為爭取,結果是小六學生不再發禁區證,小五學生仍可有禁區證。
北區小學校長會幾經艱辛向警方爭取,幸好得到教育局北區學校發展組的幫忙,成功爭取3000張禁區證。但警方聲言3000張已是極限,警方並採取小學及幼稚園分流過關的措施,並派出軍裝警員維持秩序,事情才得以解決。北區小學校長及幼稚園校長很感謝有關人士的幫忙,尤其是教育局大埔及北區學校發展組的總學校發展主任梁林美寶女士,亦要感謝警方竭力維持秩序。
4. 跨境學重蜂擁至,交通安排費思量。
目前,跨境學童約有6000人,約有八、九成在北區。由於在2007學年起幼稚園有學券制,於是北區的跨境幼稚園學生接近倍增,另外,免費教育擴展至高中,亦是吸引跨境學童的因素。近年,內地孕婦到香港產子,每年已接近二萬人,他們的子女都是可以在香港接受教育的。若以每年有5000名新的跨境學童來港上學計算,數年後,單是小學及幼稚園便約有40000人,他們大多數集中在早上七時半至八時半過關,亦集中在該段時間要使用交通工具,交通如何安排確費思量。為此,北區小學校長會與教育局密切合作,商討港深直通巴士接載跨境學童的可行性,以紓緩交通的壓力,便於跨境學童上課。
5. 跨境學童需照顧,地域限制歎奈何。
跨境學童由於要跨境上課,所以交通費較高昂,交通時間較長,身體較易疲累。由於交通時間較長,以在北區的小學而言,一般來說,跨境學童放學時間為下午三時半左右,由於留校的時間太短,故校方很難為他們拔尖補底,至於課後的課餘活動更難參與。還有,他們很難得到社福界及社會福利署的社工照顧,因為這些社工認為在跨境發生的事,他們是鞭長莫及的。現在有基督教勵行會及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有跨境服務,但是他們的服務遠不能滿足需求,有些事情更可能是愛莫能助的,例如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如果他們在香港沒有居所,便不能申請綜援。
結語
跨境學童與日俱增的趨勢明顯,他們有可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或是香港未來的主人翁,我們需要全力協助他們。但是如上文所述,安全問題、交通安排、交通費、過關安排、社工的支援、北區的學位可能不足,種種問題,都需要社會各界人士集思廣益,問題才有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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