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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育通訊 66期 前期教訊:
整合閱讀:以公曆紀年法闡述中國歷史所出現的年份差距問題
以公曆紀年法闡述中國歷史所出現的年份差距問題
◎李盤勝博士
寶覺中學歷史與文化科召集人

本文作者李盤勝博士曾借調到教育署(今教統局)工作,他在整理「中外大事概覽」網頁時,發現中國的朝代紀年和年號紀年並不是完全與公曆相對應的,下文他就一些重要的歷史事件,提出訂正。

年號紀年法的出現
中國在漢武帝以前,原則上是以朝代紀年法紀年的,例如周武王三年、秦始皇五年、漢高祖七年等。到了漢武帝登位後,首創年號紀年法,自是歷代王朝皆以此法紀年。方法是每一個君主登位後便建立自己的年號,然後大家便以這一年號紀年。年號紀年法由漢武帝首創,所以他的第一個年號稱為建元。漢武帝起先每六年改一次年號,後來則每四年改一次年號,終西漢之世,各君主都是每四至六年改一次年號的。可是經常更改年號既複習又不方便,所以到了東漢光武帝時,原則上一位君主只立一個年號,自是歷代都跟從這一原則。但有時因某些重要的事件,君主還是會更改年號的,例如唐玄宗有先天、開元、天寶三個年號,清太宗有天聰、崇德兩個年號。即使每一位君主只有一個年號,中國的年號紀年法還是比較複雜,不利於歷史的記述。到了近代,歷史學家乃開始採用公曆紀年法(基督教紀年法)闡述中國歷史。

年號紀年與公曆對應
歷史學家花了不少工夫,把中國歷朝的朝代紀年和年號紀年與公曆相對應。於是近代的歷史著作往往在朝代紀年和年號紀年之後,附以相對應的公曆年份。筆者自去年(2002年)九月起借調到教育署(今教育統籌局)屬下的課程發展處工作,當為課程發展處歷史與文化科編寫「中外大事概覽」(即中外大事年表)網頁時,發現中國的朝代紀年和年號紀年並不是完全與公曆相對應的,原因是中曆與公曆存在時間的差距,所以在中曆年底發生的事情,大有可能在中曆相對應的公曆年份的下一年初發生。筆者找出歷朝發生在中曆年底的重大歷史事件,再查閱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編製的萬年曆網頁(註1)。發現下列重大歷史事件發生的公曆年份應為中曆年份相對應年份的下一年初。

王莽篡漢發生在公元9年
王莽在漢孺子嬰初始元年十二月初一日篡漢,查該年十二月初一日為公元9年1月15日,可見王莽篡漢應在公元9年初,而不是一般書籍所說的公元8年。

司馬炎篡魏發生在公元266年
司馬炎在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內篡魏,查該年十二月初一為公元266年1月23日,可見司馬炎篡魏應在公元266年初,而不是一般書籍所說的公元265年。

宋與契丹的「澶淵之盟」在公元1005年簽訂
「澶淵之盟」在宋真宗景德元年十二月內簽訂,查該年十二月初一日為公元1005年1月13日,可見「澶淵之盟」應在公元1005年初簽訂,而不是一般書籍所指的公元1004年。

岳飛被害發生在公元1142年
岳飛被害在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查該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公元1142年1月27日,可見岳飛被害應在公元1142初,而不是一般書籍所說的公元1141年。

鄭成功在公元1662年收復台灣
鄭成功於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收復台灣,查該年十二月十三日為公元1662年2月1日,可見鄭成功收復台灣應在公元1662年初,而不是一般書籍所說的公元1661年。

洪秀全起事發生在公元1851年
洪秀全於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在廣西金田村起事,查該年十二月初十日為公元1851年1月11日,可見洪秀全起事應在公元1851年初,而不是一般書籍所說的公元1850年。

總結
以上歷史事件往往會在歷史著作中述及,但大都冠以錯誤的年份。以公曆紀年法闡述中國歷史所出現的年份差距問題至今才被發現,大概是因為曆法本身是一門高深的學問,歷史學家大都不懂得計算萬年曆,而市面上的萬年曆一般只載有一百多年的中西曆對照表,所以問題一直未被發現。幸得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製作了一個縱度達二千年的萬年曆,並放在互聯網上公開讓人們查閱,筆者才可以找出發生在數以百年前,甚至千多年前的重大歷史事件的公曆年份,從而改正數十年來歷史著作的錯誤。


(註1)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網頁http://www.sinica.edu.tw/~tdbproj/sinocal/lus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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